日前,信宜市紀委監委對信宜市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楊慧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慧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建設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慧慶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信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信宜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慧慶開除黨籍處分;由信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楊慧慶簡歷
楊慧慶,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信宜市茶山鎮人,大學文化,1986年9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9月至1988年8月任信宜縣茶山榕垌中學教師;
1988年8月至1994年6月任信宜縣公安局金垌派出所民警;
1994年6月至1996年4月任信宜市金垌鎮黨委委員、金垌派出所所長;
1996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信宜市金垌鎮黨委副書記、金垌派出所所長;
1999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信宜市金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年2月至2004年4月任信宜市白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4年4月至2004年8月任信宜市大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任信宜市大成鎮黨委書記、鎮長;
2005年4月至2012年2月任信宜市大成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任信宜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任信宜市東鎮街道黨委書記;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信宜市林業局黨組書記;
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信宜市政協辦公室主任科員;
2019年6月至今任信宜市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